4月8日,泰国政党平民党发布声明称,泰国把在湄索地区逮捕的三名缅甸革命战士移交给政变集团旗下的边防部队(BGF)是违法的,违反了泰国签署的《禁止酷刑和强迫失踪法》,要求泰国政府就该违规行为作出解释。
据报道,4月5日,进入泰国达府湄索镇就医的三名缅甸人民保卫军被泰国移民局逮捕并移交给了BGF,据媒体报道,在移交后部分成员被击毙。
泰国平民党认为,泰国移民局拒绝为三人提供医疗服务违反了《日内瓦第三公约》的第13条及违反战争法;将他们遣返后遭到酷刑违反了泰国签署的《禁止酷刑公约》及《不驱回原则》;泰国政府支持也帮助了政变集团的令人憎恶的行为,犯下了战争罪。
声明批评称,泰国当局清楚的知道,人民保卫是为了打击恐吓缅甸人民的政变集团而成立的、是文职政府的武装力量,但他们还是违反了国际法及国内法律。
泰国《防止和禁止酷刑与强迫失踪法案 B.E2565》第13条明确规定,政府或政府官员抓捕了一名人员后,不得匆忙将该人员遣送回他可能遭到不人道待遇、酷刑风险的国家,泰国不仅仅违反了国际法,还违反了国内法律。
泰国平民党强烈谴责泰国政府针对这一不尊重人尊严的非人道事件所采取的行动,称泰国完全按照恐怖组织的要求行事,为犯下战争罪的缅甸军事集团提供援助,认为泰国参与了战争罪的实施;三名前来就医的人民保卫军被泰国移民局逮捕,并在移交给缅甸军事集团期间被杀害,要求总理巴育·占奥差就移民部门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向民众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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