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关于缅甸的决议

      4月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在日内瓦闭幕,据联合国新闻网消息,47个成员国共计通过了43项决议,并将就相关人权议题采取行动,期间还通过了有关缅甸人权状况的决议。

      在该决议中,谴责政变集团在发动军事政变后侵犯人权的行为及恐怖主义行径,要求政变集团武装必须立即停止针对平民的空袭事件及立即释放包括总统吴温敏及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在内被非法逮捕的人。

      决议敦促为了避免政变集团继续侵犯人权,联合国成员国不应该向缅甸军方非法运送及出售武器,在国际法院中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行动。

      美国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使米歇尔·泰勒表示,“我们看到缅甸人民正在遭受的苦难,我想说,我们并没有忘记缅甸人民。”

      “敦促任何联合国成员国不要向缅甸出售武器,缅甸军方(政变集团武装)用以这种方式购买到的武器侵犯缅甸人民的人权。正如缅甸人民要求的那样,国际社会应该采取强硬的行动。要做什么呢?为阻止向缅甸军方出售武器,应该封锁武器出售,需要采取经济制裁。”

      她表示,政变集团需要放下武器,根据2020年的选举结果,尊重人民的意愿。

      为了能够在包括国际法院(ICJ)及国际刑事法院(ICC)在内的国际和地区法院中对缅甸国内侵犯人员的行为及对战争罪负有责任的人采取行动,敦促包括正在寻求证据以采取类似行动的联合国缅甸问题独立调查机制(IIMM)在内的所有联合国机构共享信息、证据及相互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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