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敢通讯社】11月11日讯:为深入贯彻正义党中央、特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司法部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彰显正义党中央及特区政府对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11月11日,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司法机关在勐古县召开公判大会,集中对5起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对5名被告人作出判决,以震慑不法分子,增强群众法治信心,是特区推动依法治区的重要体现。
上午8时,公判大会在勐古县城4街球场坝举行,大会由特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世铭主持。中央候补委员/勐古县委书记李志茂、正义党中央候补委员/特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家德,勐古县县长保安忠、特区法院副院长杨文相、勐古县副县长张吕发、特区警察局第二副局长字雪锦、勐古县副县长赵子贵等特区司法机关及地方政府领导出席。勐古县各级部门工作人员、军警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地群众上千人到场见证,共同亲历司法正义的庄严彰显。
大会上,李志茂书记发表讲话。他指出,自特区光复以来,已在境内及腊戌市连续召开四次公判大会,依法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罔顾法纪、顶风作案,故意杀人、强奸幼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对此,正义党中央态度坚决,必须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坚决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
在正义党中央、特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特区法、检、警机关已构建起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勐古县近期发生的重大案件实现快侦、快诉、快审,形成有力震慑。李志茂书记强调,此次公判大会不仅是司法程序的公正履行,更是正义的庄严宣示。它既是对潜在违法犯罪分子的严厉警示,也是对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筑牢安全防线的重要提醒,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要通过真实案例,让法治权威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随后,特区法院副院长杨文相依次宣读了五起案件的犯罪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一:强奸幼女案
罪犯温吐,男,若开族,1981年12月10日出生,缅文十档文化,砖场工人,户籍地为缅甸若开邦皎漂市,原住贵慨县贵慨区八保梨果园。2025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嫌疑人温吐对年仅六岁的幼女实施强奸,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践踏法律底线,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已构成强奸罪。依据《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法》(草案)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案件二:故意伤害案
罪犯哼特摆,男,缅族,2007年9月25日出生,缅文九档文化,药店员工,户籍地为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富邦县,原住腊戌市5号15组37条。2025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批捕。
经审理查明,哼特摆因生活琐事与被害人争执后,持酒瓶连续击打被害人后脑四次致其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法》(草案)第十五条第四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案件三:故意杀人案
罪犯李小良,男,汉族,48岁,文盲,务农,户籍地及原居住地均为勐古县南壮区长箐山乡。2025年4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8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李小良因口角持木棒击打被害人背部、头部等要害部位致其死亡,情节恶劣且庭审中无悔罪表现。依据《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四:故意杀人案
罪犯金老二,男,傣族,1983年出生,文盲,户籍地及原居住地均为勐古县南壮区核桃箐乡南八姆村。2025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金老二因臆想他人欲杀害自己,持刀杀害一人后又持枪射击另一人未遂,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情节极其恶劣,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五:故意杀人案
罪犯索特,男,缅族,1997年2月16日出生,缅文九档文化,无业,户籍地为缅甸伊洛瓦底省哼得达市二街县,原住勐古县勐古镇四街。2025年7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8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索特因生活琐事萌生恶意,实施杀害两人的严重犯罪行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危害极大,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缅甸联邦第一特区刑法》(草案)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执法人员依法将李小良、金老二、索特等三名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在押解过程中,队伍途经勐古镇主要街道,以公开方式震慑犯罪,彰显法律威严。
(记者 赵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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